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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配资开户 明阳电路: 关于不提前赎回“明电转02”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01 22:04    点击次数:149

按月配资开户 明阳电路: 关于不提前赎回“明电转02”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39       证券简称:明阳电路        公告编号:2025-072 债券代码:123087       债券简称:明电转债 债券代码:123203       债券简称:明电转 02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明电转 02”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满足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1.78 元/股)的 130%(即 15.314 元/股),根 据《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已 触发“明电转 02”有条件赎回条款。 于不提前赎回“明电转 02”的议案》,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明电转 02”的 提前赎回权利,同时决定未来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7 月 31 日至 2025 年 10 月 赎回权利。自 2025 年 10 月 30 日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明电转 02”再 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将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 的要求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行使“明电转 02”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一、“明电转 02”基本情况   (一)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 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00 元,发行总额 44,850.00 万元。本次可转换 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 配售后的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 发行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二)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 4.485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起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明电转 02”,债券代码“123203”。    (三)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明电转 02”转股期限自 2024 年 1 月 8 日至 2029 年 7 月 2 日止。    (四)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规 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 2024 年 1 月 8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 转股价为 14.75 元/股。 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明电转 02”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 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相关事宜。同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下修正“明电转 02”转 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明 电转 02”的转股价格由 14.75 元/股向下修正为 12.09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实 施日期为 2024 年 5 月 8 日。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方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 司因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可转债转股等事项导致股本发生变动的, 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的有关规定,“明电转 02”的转股价格由 12.09 元/股调整至 11.89 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 2024 年 5 月 30 日。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22 年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合计 1,109,700 股,以及回购注销 10 名原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 286,000 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已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 1,395,700 股的注销事宜。根据 《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明电转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 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 343,963,73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30 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方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 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因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可转债转 股等事项导致股本发生变动的,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 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 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明电转 02”的转股价格由    二、“明电转 02”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明电转 02”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 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 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 2025 年 7 月 8 日至 2025 年 7 月 30 日,公司股票已满足任何连续三十个 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1.78 元/股)的 定,已触发“明电转 02”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关于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不提前赎回“明电转 02”的议案》,考虑到“明电转 02”自 2024 年 1 月 8 日起 开始转股,转股时间相对较短,出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考虑,同时结合当前市场 情况及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明电转 02”的提前赎回 权利,不提前赎回“明电转 02”,同时决定未来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7 月 31 日 至 2025 年 10 月 30 日),如再次触发“明电转 02”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 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 2025 年 10 月 30 日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 “明电转 02”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将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和《募集说明书》的要求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行使“明电转 02”的提前赎回权 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明电转 02”的情况以及在未来六个 月内减持“明电转 02”的计划   经公司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明电转 02”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明电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明电转 02”的计划。如 未来上述主体拟减持“明电转 02”,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减持,并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明电转 02”的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明电转 02”事项无异议。   六、风险提示   截至 2025 年 7 月 30 日收盘,公司股票价格为 15.98 元/股,“明电转 02” 当期转股价为 11.78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明电转 02”可 能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自 2025 年 10 月 30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 “明电转 02”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 决定是否行使“明电转 02”的提前赎回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明电转 02”的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投资。   七、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 提前赎回“明电转 02”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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